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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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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发布日期:2023-08-15 作者: 点击:

1.完成设计和协议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作为单位工程一部分的部门工程经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3.技术数据符合要求;

4.与构成单位工程一部分的子项目的功能相关的检查数据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样结果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广西工程造价咨询

5.单位工程外观质量符合要求。

6.所有专项验收和相关系统验收均已通过。

建设单位负责向相关公共管理部门或经批准的测试机构申请不同系统的验收:

1) 消防验收文件

2) 规划批准文件

3) 环境保护验收文件

4) 电梯验收文件

4) 相关智能建筑验收文件

5)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6) 建设项目内部环境试验报告

项目竣工验收介绍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工程质量保证机构监督检查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项目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1) 填写申请表;

2)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3) 建筑许可证;

4) 评估建筑图纸设计文件的意见;

5) 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报告;

6) 监测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 研究设计单位提交的质量检验报告;

8) 规划、消防、环境保护和其他服务部门发布的批准文件或许可文件;

9) 验收小组成员签署的项目竣工验收意见;

10) 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

11)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总结。

12) 商品住宅还须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手册》。

13)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广西工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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